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48
(资料图片)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开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业务办理指南》”)和《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通过公司办公系统通
知公告的形式公布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第 1 页 共 2 页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人员身份证件信息、与公司(含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公司章程》《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
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审核结果,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南》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 2 页 共 2 页
查看原文公告